居家上班沒颱風假 勞動部:不出勤可視為曠職

【記者賴玟茹 /臺北報導】

本土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許多企業改採居家上班,面臨烟花颱風逐漸逼近,勞工是否能放颱風假。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現在改採居家上班,勞工已經沒有通勤必要,所以即便地方政府宣布放假,仍不能拒絕上班,若堅持要放假,雇主可視為曠職。

勞動部官員表示,口語稱為颱風假,但這並不是真的在颱風天放假,而是為了避免勞工在通勤往返公司途中發生危險,就現階段居家上班的情況來說,勞工沒有通勤的風險,也就不能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

勞動部指出,對多數公司和勞工來說,若勞雇雙方已約定居家上班,颱風天勞工已無通勤的人身風險,勞工應提供勞務,若勞工堅持颱風天不上班,可視為曠職;勞動部並建議颱風天堅持不上班勞工應請假,以避免被記曠職。

另外,官員也表示,若是勞雇雙方經過協議,認為在颱風假期間沒有必要提供勞務時,仍可以自行約定放颱風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颱風假,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

對於一般勞工颱風天的出勤規定,勞動部訂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要點中明訂,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公務員停班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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