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疫苗EUA審查規範粗率 立委籲比照世衛組織
高端、聯亞公司生產的國產疫苗相繼解盲,將於月底送衛福部進行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衛福部的審查規範只有3頁,沒有審查細節,要求衛福部應該先召開公聽會,並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訂定周全的疫苗審查規範。
陳椒華表示,日前立法院臨時會時,有要求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出EUA審查規範,但衛福部至今仍只有去年10月公布的「COVID-19 疫苗於臺灣取得EUA應具備之技術性資料要求」,以及今年6月公布的「我國COVID-19疫苗之EUA審查基準」、「我國COVID-19疫苗療效評估基準」,全部加起來只有3頁附件。
她強調,EUA審查規範不能空白授權,要求衛福部應比照WHO訂定周全的疫苗審查規範。此外,廠商的疫苗在取得EUA應具備的技術性資料要求,內容欠缺完備,包括佐劑、抗體分析、免疫分析、製造規範內容、安定性分析及製造等內容都沒有細節規範,要審查委員如何審?
此外,《世衛組織準則》去年11月公布疫苗緊急用途(EUL)申請的一般原則,適用於所有疫苗,要遵循的原則規範共有10項。陳椒華要求衛福部依據該原則,來審查高端及聯亞公司的疫苗EUA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