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可拒絕染疫租客居住 陳宗彥盼互相體諒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4日在全國防疫會議會後記者會上呼籲,房東不能以房客染疫或是居家隔離就拒絕其居住,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臺灣本土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升溫,為保障租屋族權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4日在全國防疫會議會後記者會上呼籲,房東不能以房客染疫或是居家隔離就拒絕其居住,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陳宗彥表示,內政部為維護租屋族權益,特別呼籲所有房東,在疫情期間不得因為染疫就拒絕其居住,也不能因為居家檢疫而影響房客的租屋權益,違反相關規定的房東,將依法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在希望這段時間,房東、房客之間能互相支持體諒,也希望租屋族不要因為疫情,租屋權益受到影響。
內政部補充,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亦不得因其有居家檢疫等情形而歧視其合法租屋權益,若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並呼籲房東,在疫情期間應共體時艱協助房客,避免不當終止租約及要求搬遷,並提醒房客,若受到房東不當對待,可即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