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違法嫌疑廠商投標? 柯P:應採「最有利標」

對於涉嫌詐領履約款的卉欣公司仍繼續接案,柯文哲9日表示,雖然法律沒有定讞前不算有罪,但司法程序緩慢,是否限制有問題的廠商投標值得思考。(中央社)
對於涉嫌詐領履約款的卉欣公司仍繼續接案,柯文哲9日表示,雖然法律沒有定讞前不算有罪,但司法程序緩慢,是否限制有問題的廠商投標值得思考。(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承包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處維護管理服務標案的卉欣公司,於2019年遭檢舉涉嫌詐領履約款1,500餘萬元,但至今仍持續接下新的標案,引發臺北市長柯文哲怒火。對此,柯文哲9日表示,雖然法律沒有定讞前不能算有罪,但司法程序緩慢,是否限制有問題的廠商投標值得思考。

臺鐵太魯閣號事故揭開背後有違法前科的廠商卻持續接政府標案的問題,而臺北市政府也傳出,卉欣公司遭檢舉於2019年使用舊的環境清潔照片履約,遭臺北市府裁罰28萬餘元,移送檢調偵辦;因涉嫌詐領履約款項,負責人今年3月遭檢調約談後以5萬元交保。但柯文哲發現,卉欣公司今年竟持續得標,讓他勃然大怒,拍桌飆罵與會官員。

公園處說明,卉欣公司在2017年拿到公園處青年所標案,執行時間為2017年到2019年,隨後公園處發現異常主動提報政風處,並交由檢調調查,但期間該公司又拿到南港公園、圓山公園等2案,得標時間皆為2020年,而2案依契約分別可續約1年、2年,所以到今年都在執行中。

對此,柯文哲表示,法律沒有三審定讞前不算有罪,問題是臺灣司法程序又很慢,等到判刑結果出來已經是幾年以後的事了,所以在現行法律制度之下,還是有很多問題要想辦法克服。至於限制廠商投標是否未審先判?柯文哲坦言,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但過去公園處的維護標都是「最低價格標」,將來臺北市的工程要慢慢朝「最有利標」前進。

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表示,現行《採購法》101條規定,若是廠商犯錯違規,需由工程會認定,臺北市府才可以限制廠商的投標資格;所以依目前的現行法令,需要查證才能知道該廠商是否確實造假違法,在此之前北市府沒有權利禁止廠商來投標,一切都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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