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紅色供應鏈」竊密 陸委會提對策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對岸「紅色供應鏈」確實對臺灣產業造成威脅,目前調查局與國安會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圖為示意圖。((JOHN MACDOUGALL/AFP/Getty Images)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對岸「紅色供應鏈」確實對臺灣產業造成威脅,目前調查局與國安會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圖為示意圖。((JOHN MACDOUGALL/AFP/Getty Images)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1日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如何因應『紅色供應鏈』的各式滲透及衝擊我國產業」 專案報告。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對岸「紅色供應鍊」確實對臺灣產業造成威脅,目前調查局與國安會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除強化落實既有管理機制,各項立法修法也持續研擬中。 

陸委會指出,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利用各種手段滲透我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誘吸我高科技人才、技術協助其產業發展。因應美中科技戰,今年3月11日中共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及「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速景目標要」將科技自主列國家戰略位置,一般預期將加大吸引臺灣科技技術及人才,我政府應加強防範,正視「紅色供應鏈」對我科技產業競爭力及經濟發展之威脅。

陸委會報告內容提到,國安不限軍備競賽,還包括經濟與產業競爭力,有必要以整體國安角度,對關鍵產業技術進行保護,因此,政府會強化落實既有管理機制,持續研擬強化法律規範。 

「紅色供應鏈」滲透方式

(一) 利用在臺投資或設立據點方式,獲取技術或人才

包括:

1.陸資公司經審查許可來臺投資,惟從事與許可目的 不符之活動(掛羊頭賣狗肉),如:設法竊取高科技 公司技術,至科技園區獵人頭等。

2.陸資規避審查,經由第三地以「僑外資」申請來臺 投資(假外資、真陸資),從事陸資不得經營之業務 項目,並降低國內廠商與其合作之戒心。

3.陸資透過臺灣或第三地人頭,規避政府陸資的審 查,併購我高科技公司,以取得技術機密。

4.非法在我國設立據點,例如租用臺灣公司廠房或辦公室,實際進行竊密或挖角等。

(二) 利用臺商赴陸投資,獲取技術或人才

透過進入在 陸臺企工作、與臺企合資、技術合作、取得臺企經 營權、或挖角等方式,獲取臺企技術,強化陸企「進 口替代」能力。 

(三) 透過科技產品竊密

經由在陸製科技產品、設備或 通訊軟體植入後門程式,若經臺灣企業、研發機構, 甚或政府有關部門使用,即可竊密。

(四) 大舉誘吸臺灣人才

以高薪或提供發展抱負為由,吸引臺工程師、高層經理人為中資企業效力。工作方式日趨多元,從原本赴陸,演進至可在臺工作,或通訊跨境工作,增加誘吸效果,除利用工作者本身技術外,並鼓勵竊取或提供原任職公司技術或營業秘密等。 

政府因應對策

一、針對赴陸投資及技術合作、陸資來臺投資、營業秘密保護、科技物品輸出及轉運、採購具資安疑慮產品及國家核心科技人員出境管理等,已訂有管理規範,例如去年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強化投資審查,嚴審「假外資、真陸資」、股權併購、限制中國大陸黨政軍來臺投資等。並落實《營業秘密法》刑責。

二、持續查處陸資在臺違異常活動。調查局及國安局針對陸企併購、延攬我科技人才已成立專案小組;勞動部也會就陸資透過在臺登記公司召募我科技人員赴陸工作,違反兩岸條例等禁止事項進行處罰。

三、對於「核心關鍵技術」保護的法律規範,考慮私人及國家法益,行政院統籌跨部會研商,同時徵詢民企及各界意見。

四、持續強化留才、育才、攬才。教育部研擬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 立院審查中。 

五、政府將持續提醒國人,對陸方吸納及挖角我高科技人才或機敏科技作法,應提高警覺,防範我半導體等重要科技外流中國大陸。 

來源:陸委會專案報告/記者李怡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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