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辦案精緻化 劍青檢改籲增設檢察官助理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日前舉辦研討會,並於22日發表聲明指出,各級法院目前聘僱近3千位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但檢察機關案件數量、複雜度及緊急性都遠大於法院,卻僅有500餘位檢察事務官支援,因此建請法務部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以利辦案精緻化。

劍青檢改指出,目前《法院組織法》允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司法事務官,各級法院目前已聘僱近3千人,專責協助法官處理案件;其中,法官助理更已實施近30年。反觀案件數量、複雜度、緊急性及執勤壓力都更重的檢察機關,全國卻僅有500餘位檢察事務官,其中具法律專長者更只有約1/5,遠不敷現實案量需求。

聲明中強調,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實有迫切需要,建請法務部基於機關預算成本考量,適度調整檢察機關內部人力資源配置比重,以符合有效調節大量濫訴、輕重案件分流,使重大案件、緊急案件偵辦精緻化。

其次,劍青檢改表示,盼司法院及法務部能積極研議推動修正《刑法》第92條關於現行犯可不解送檢方的但書,將可不予解送的法定刑1年門檻放寬,或列舉特定輕罪案類予以排除,以節省警察解送輕罪人犯的人力耗損,並讓檢察官能專注處理當日涉重大犯罪的現行犯案件。

此外,由於重大刑案防逃機制有關電子腳鐐部分,以及重大殺人案件可能衍生的緊急監護等規定的修法草案,均規定由內勤檢察官或承辦檢察官須於24小時內辦理完竣;但劍青檢改強調,相關修法缺乏配套資源,也未提供相對應的人力員額,在當前龐大的現行犯解送案量及24小時的時限內,新增的緊急重大業務幾無可能妥善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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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0日 |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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