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受害人自擔損失?中共新規疑推責
中國P2P近來清退,許多投資者關注能否追回損失;而中共不久前發布的新規,竟直接稱「參與非法集資者自行承擔損失」,並直接要求地方政府維穩。
陸媒澎湃新聞網2月17日引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震的話說:「P2P網貸業務的確已經停止了,存量清退的債務依然還是巨額的。」
就在P2P幾乎被「清零」的2020年12月下旬,中共推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於2021年5月1日開始實施。該條例大篇幅涉及「處置」和「法律責任」,其中第二十五條稱「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第二十九條更稱,「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
據不完全統計,僅在P2P網貸平臺這方面,就有數億受害者。中共推出上述條例的一個月前,有受害者在微博直言「我們P2P受害人,不是自討罪受,我們是被官方忽悠了,是被媒體誤導了!是被社會大眾誤會了!」
P2P大規模爆雷潮始於2014年,當時集中出現老闆跑路、平臺倒閉,而中共央視在2013年至2016年一直密集正面宣傳互聯網金融。
中共《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中列出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的「吸收資金」行為,幾乎涉及商業活動各方面。
資深媒體人、時政評論員李林一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中共最終目的是防止群體事件,官商勾結會影響穩定;另一方面是,中共不願看到各種方式集資,資金可能會大量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