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存款蒸發 銀行推責員工惹議
千萬不翼而飛 銀行稱與其無關
6月7日消息,工商銀行位於湖北孝感的雲夢支行,49位儲戶在疫情期間發現總計1,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存款不翼而飛。被害人找到銀行,被告知這些錢並未存到銀行,是該行一名經理的個人行騙行為,這名經理已經辭職,與銀行無關。
據悉,這名經理從2016年開始向客戶提供高息存款,並開收據。但銀行稱這些收據不是工商銀行的正規存款憑證。被害人表示,當初這名經理是在銀行大廳與他們完成交易,多次拿銀行的信用做擔保,客戶也是因其是工行正式員工才與其進行交易,所以銀行方面應負有部分責任。
員工長達4、5年的違規操作,銀行內部竟未發現端倪,連該銀行工作人員都認為不可思議。中國律師認為,銀行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或過錯責任。
丟錢又欠錢 銀行被指推卸責任
陸媒報導,河南省一位民眾6月3日表示,她在建設銀行河南平頂山煤炭專業支行所存的69.3萬元存款丟失,還「被辦理」了5萬元貸款和信用卡,貸款分文未還,已經逾期,現在還欠銀行13萬元。
據報導,這位儲戶的客戶經理分7次提走了存款,用於購買彩券,並以這位儲戶的名義辦理了貸款和信用卡。該銀行負責人說要進行調查,稱「該員工該承擔的責任必須承擔」。
對此,有網友表示「這種事在中國發生並不意外,客戶相信的是銀行,能夠保障他的資產安全,並不是客戶經理,如果這點基本服務也不到位,中國人就要考慮是否要繼續存款在國有銀行。」
另有網友認為,銀行是在推卸責任,「銀行有義務保管存款。就是必須確保存款在。」「建行要負很大責任,不能以這是員工的私人行為逃避責任。」「銀行先把錢賠給阿姨,然後你們依法辦事吧。」「如果該員工賠償不起,豈不是這錢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