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夜前繳清居檢罰鍰 執行官緊急解除扣押令好過年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自1月26日起執行為期1個月的「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計畫。士林執行分署表示,計畫期間雖涵蓋黃曆新年期間,仍對所有防疫案件加強執行,並在小年夜前一天成功執行一案後,緊急撤銷該義務人全部扣押命令,使其能過個好年。
士林執行分署18日表示,案件義務人許女於去(109)年10月2日自美國入境,因在實施居家檢疫期間聯繫不上獨居母親,一時又找不到親友協助確認其狀況,情急之下便離開居家檢疫地點前往母親居所地探視,事後遭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30萬元;許女因逾期未繳納罰鍰而遭移送執行,士林執行分署收案後旋即扣押其名下財產,並予以限制出境。
許女喊冤,她不是故意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但她對於被裁罰30萬元並不後悔,只是懊悔自己用錯方法,深知無法逃避繳納罰鍰的義務;雖然無法一次清償,但她承諾過年前一定會繳清罰鍰,請求執行官先不要收取銀行存款及拍賣股票,避免影響日後信用。
果然,許女趕在小年夜前一天主動至士林執行分署繳清罰鍰30萬元,而執行官也趕在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撤銷全部扣押命令,並逐一與銀行及證券商聯繫確認是否完成撤銷扣押命令,讓許女在過年期間能好好運用自己的資金,並解除對她的限制出境,展現行政執行機關「公義與關懷」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