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男友2度過夜 中返臺居檢女挨罰20萬
臺中市南屯區一位女子1月26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2度讓男友到住所探視過夜,臺中市府祭重罰20萬元。該男友雖非居家檢疫者,衛生局已加強消毒,並要求暫停上班、自主健康管理;衛生局3日指出,該男目前一採陰性,等二採陰、才可恢復上班。
市長盧秀燕3日上午召開內部防疫會議,斥責「可惡至極!」,認為該名女子不顧防疫安全,2度讓男友陪住。她說,防疫期間,國人們皆小心謹慎地防疫,市府也定期召開防疫會議,邀集專業醫師學者集思廣益、苦口婆心宣導,卻仍有民眾違反規定、心存僥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
衛生局說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月15日起居家檢疫者都必須要「一人一戶」,違者可依特別條例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女子入境後連續兩天讓男友進入住所陪住,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20萬元罰鍰;此外,其男友現已要求暫停上班,目前一採陰性,待自主管理7天期滿,將再進行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