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欠員工加班費2.5億元 勞資協商下週三舉行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高鐵公司自2016年起至今,未支付國定假日和超時工作加班費給員工,仍積欠加班費2.5億元。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14日邀請工會商談後,拍板20日下午召開勞資協商,盼高鐵公司提出還款期限及方案。

勞動局表示,臺灣高鐵公司自2007年通車起,未支付國定假日和超時工作加班費給員工,積欠金額達新台幣5億元,高鐵企業工會於2014年成立捍衛權益,勞動局同年也展開勞檢並介入,高鐵公司直至2016年,才願先付一半,到現在已經過了5年,還有2.5億元未還。                                                    

高鐵企業工會爭取加班費多年,目前有1800多名成員,其中近8成是「輪班制」,許多成員均未領到加班費,其中不乏被欠萬元起跳,更有資深員工被欠40多萬元。

北市勞動局勞檢處自2014年12月實施勞檢,經抽查後發現「特休」未給付加班費,依違反《勞基法》第24條開罰高鐵15萬元;「國定假日出勤」卻未給付加班費,依違反《勞基法》第37條開罰高鐵15萬元,勞動局並據此2條法提出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3日判決出爐,認為被抽查的勞工,2013年7月15日表定所出勤的8小時,實際上有請特休,因此不須給加班費,未違反《勞基法》第24條,撤銷勞動局訴訟,勞動局不服已再提上訴。

勞動局表示,實際上《勞基法》第37條,高鐵雖認為勞工的國定假日休假已有「調移」,但實際上勞工並未同意,因此仍有出勤,應給付加班費,勞動局勝訴,高鐵公司也提上訴。

北市勞動局邀請工會商談後,陳信瑜直言,工會沒理由被壓著打,積欠的2.5億元趕快還,資方違法在先,不該再模糊焦點,並強調,強調,裁罰不是目的,但自2014年工會成立、勞動局啟動勞檢起,高鐵公司迄今已拖了7年,卻只還一半,剩下一半未還的錢,要辛苦養家糊口的勞工適從?如今都打起「法律戰」,建議資方趕緊將該償還的錢盡速還給勞工,別再拖下去。

最後,陳信瑜拍板表示,勞動局將於20日下午2時,邀請高鐵公司、高鐵企業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出席,進行勞資協調會議,會請高鐵公司提出還款期限及方案,希望能達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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