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條例》三讀 不同臺台可相互轉帳

立法院會25日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整合管理。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立法院會25日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整合管理。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為打造完整支付生態圈,立法院會25日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整合管理,未來不同的電支平台也能相互轉帳,同時也放寬外幣買賣、紅利整合折抵等多項新業務。

為有效落實金融監理,並將電子票券發行機構納入管理規範,金管會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原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透過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便利性,加速普惠金融推動。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整合,未來悠遊卡、一卡通等業者,一概整併為電子支付;三讀通過的條文也規定,放寬電支業者可相互轉帳、形成串聯,加速跨平台電支業者互相轉帳的功能。

此外,三讀通過的第4條並大幅放寬電支業者可經營的業務,除現行的儲值、代理收付等,等未來修法通過上路,還能進行國內小額匯兌、外幣買賣(含人民幣、港幣)、協助發行禮券、跨機構轉帳、紅利積點整合折抵等業務,等於是提高電支業者功能。

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條例三讀通過後,未來將仿效現行信用卡共用刷卡機的模式,民眾付款時不必糾結哪個通路只用哪家pay,且不管是Line pay money、icash Pay、悠遊付、歐付寶、街口等用戶均可掃QR Code付款,款項也可在這些電支帳戶間自由轉帳。

她表示,未來小資族還可用電支帳戶小額買賣基金、外幣等金融商品,也開放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外幣匯兌業務,未來外籍移工可利用電子支付匯錢回家鄉,不僅降低手續費,也解決銀行營業時間限制的困擾,讓移工匯兌更加便利。

延伸閱讀
新飛彈巡防艦4500噸 立委質疑太小
2020年12月07日 | 4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