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執行營業場所掃毒專案 2週查獲8千餘毒咖啡包
為防止特定營業場所淪為毒品供應管道,警政署於10月16日至30日執行「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專案行動」,動員全國各警察機關共2萬956人次警力,臨檢3,040家易涉毒營業場所,共查獲169件毒品案、逮捕400人到案,查扣各級毒品毛重4.76公斤、毒品咖啡包8,376包。
刑事局2日召開「防制營業場所毒品犯罪專案行動」執行成效發布記者會,副局長廖訓誠指出,新興毒品MMA(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相關死亡案件自去(108)年10月至今年5月呈增加趨勢,經清查該類案件主要濫用地點發現,以住宅占63%為最多,其次為視聽歌唱、住宿業等特定場所占30%。
廖訓誠表示,在這次專案期間,警方在127家營業場所共查獲169件涉毒案件,其中有50家為未列管場所,後續將由地方政府進行列管;其餘已列管特定營業場所,將從遭查獲毒品翌日起重新列管3年,並加強臨檢查察。此外,這次查察的案件中有超過1/3都查獲近年流行的新興毒品咖啡包。
其中,刑事局偵三大隊於10月28日在新北市永和區等處查獲1座混合型毒品分裝場,並於現場查扣毒品咖啡包6,752包、第三級毒品一粒眠730公克、包裝袋2萬247個、製毒原料及設備1批等證物。北市士林警分局也於10月22日查獲隱身在汽車旅館內的3人販毒集團,並在現場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約2公斤,市值約新臺幣600萬元。
廖訓誠呼籲,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規定,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住宿業等6類營業場所,若發現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應立即通報警察機關,如未事先通報而遭查獲,應執行毒品防制措施並列管3年,限期未改善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