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不畏疫情 刑事局1個月遣返5通緝犯

刑事局與越南警方合作,於14日遣返遭判刑8年的毒品通緝犯。(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與越南警方合作,於14日遣返遭判刑8年的毒品通緝犯。(刑事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疫情期間國際航班驟減、執法機關投入防疫工作,使警方國際執法交流不易,但刑事局國際科21日表示,我國警方與馬來西亞、越南警方合作,利用防疫期間各國嚴管出入境的契機,於9月14日至10月18日陸續遣返5名通緝犯回臺歸案。

國際科指出,馬國警方利用防疫期間加強外籍人士盤查,於吉隆坡市區查獲護照逾期我國籍洪男,經查發現,洪男於2012年間在菲律賓因涉電信詐案而遭判刑1年9月定讞,因此由刑事局駐馬來西亞聯絡組與移民署祕書,於9月18日將洪嫌遣返歸案,入監服刑。

國際科表示,毒品通緝犯陳、王2人則於2015年4月間涉嫌於馬來西亞吉隆坡市區走私毒品一粒眠145萬餘顆,經當場查獲後,2嫌一審原遭馬來西亞法院判處死刑,惟經認罪協商後二審改判5年有期徒刑,日前刑滿獲釋;但2嫌在臺仍因涉毒品案遭新北、桃園等地檢通緝,由移民局先行收容後,分別於9月24日、10月8日將2人遣返歸案。

而在與越南警方合作部分,國際科指出,施男於2006年涉犯傷害致死罪,經法院判刑8年6月定讞後即逃亡越南躲藏至今,但他卻因中風流落街頭,近日經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輾轉得知後主動查核其身分,並通報越南警方於9月25日協助將施嫌遣返歸案,結束他14年的逃亡生涯。

另外,毒品通緝犯張嫌因在臺中地區販賣毒品,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8年定讞後潛逃至中國福建,而他於2019年10月間偷渡至越南時即遭越南公安查獲並予以收容,經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確定張嫌身分後,由刑事局於10月14日派員前往越南將張嫌押解歸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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