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藝術創作 屏東街頭藝人改採登記制
街頭藝術表演風氣日盛,屏東縣政府10月30日表示,為維護藝術創作自由,今年街頭藝人審查機制將改採「登記制」,11月2日起,可直接上街頭藝人申請展演平臺(http://streetartist.cultural.pthg.gov.tw/ )報名。另登記者皆須參加6小時的教育訓練,才能領取證照。
《屏東縣街頭藝人管理辦法》自2006年起頒布實施,吸引愈來愈多愛好展演創作人士報名考照,至今已有約700組街頭藝人經審查通過,取得許可證,可於屏東公園、勝利星村、美術館廣場、演藝廳、潮州戲曲館廣場等各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
文化處表示,過去街頭藝人採用審查制,是基於當時街頭藝術發展尚未成熟,為確保表演品質,由政府把關以審查辦理。然隨著公共空間街頭表演已成為常態,又近年來街頭藝人考照問題屢引發爭議,包括委員專業性受質疑、跨縣市標準不一、過度干預藝術表現…等等,各縣市也紛紛檢討及修正相關機制。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表示,為保障及尊重街頭藝人的藝文創作,鼓勵多元發展,屏東縣街頭藝人將以「登記制」取代原審查制度,民眾可自行線上申請,未來逐步建立完善的街頭藝人資料庫,提供有邀演需求的企業單位或民眾檢索。
另為避免民眾對登記制帶來街頭亂象的疑慮,登記者皆須參與6小時的教育訓練,培養表演者的職業道德,才能領取證照。原考取之舊證仍繼續適用,惟應依規定兩年更新換證,若逾期未更換則自動失效。
屏東縣街頭藝人申請展演平台於11月2日至27日開放上網登記,並於12月27日、28日兩天於屏東演藝廳辦理兩梯次的工作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