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3嫌10萬元求和解遭拒 林榮基盼勿再發生
臺北地院審理「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遭潑漆案,涉案的3名犯嫌28日當庭認罪,並當場鞠躬向親自出庭的林榮基致歉,希望能連帶賠償10萬元和解撤告;但林榮基認為,幕後疑有組織指使,因此拒絕和解,並請求法官重判,以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香港銅鑼灣書店遭中共迫害後,林榮基規劃來臺灣繼續營業,不但遭商標蟑螂搶先註冊店名,在改以中山銅鑼灣書店為名重啟前夕,竟遭人預謀潑漆警告。檢警循線逮捕犯案、把風的曾姓兄弟檔及唆使者鄭男等3人,並依涉犯強制、公然侮辱、傷害、毀損等罪嫌起訴。
臺北地院28日開庭審理,3名犯嫌當庭認罪,並向林榮基鞠躬致歉,表示願意連帶共同賠償10萬元換取撤告。被告委任律師則辯稱,鄭男原是台商,與中國往來頻繁,因不滿林榮基經常公開發表不同政治意見,一時衝動才會以不當行為表達政治意見,不法程度輕微;且不能因為鄭男訴求「與目前主流意見相異」或涉及敏感時事就無限上綱。
不過,林榮基委任律師反駁,曾姓兄弟犯案時用手機拍下全部過程,又不斷聯繫鄭男,顯然是為了向上回報狀況;且犯後又馬上變裝逃匿,根本不像要表達政治意見,犯罪情節嚴重,顯然是縝密的預謀,合理推斷幕後還有推動的組織存在。本案若輕判,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保護傘餐廳遭潑糞等類似案件恐重複發生。
律師也強調,林榮基是在香港被迫害才移居來臺,使生活本就孤單、低調的他受到針對性的二度迫害,對他在臺生活與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心中也充滿更多疑慮與恐懼。希望法官考量侵害程度和影響性,將3人從重判處6月以上、不可易科罰金之刑,並不予緩刑,以警惕有類似想法的人,「不能使臺灣成為受迫害者遭二次迫害的國度」。
「我希望一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他們應該要判刑,我沒有意願談和解。」林榮基說。
由於3名犯嫌被控的罪名都是5年以下輕罪,且考量3人皆以認罪,審查庭法官當庭諭知全案改採簡式判決,由法官獨任審理,全案訂於11月18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