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人跟拍來臺港青 港男遭驅逐出境

移民署25日將香港人李彬豪(右2)強制驅逐出境。(中央社)
移民署25日將香港人李彬豪(右2)強制驅逐出境。(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港籍男子李彬豪持工作簽證在臺工作居留,卻接受某香港媒體委託,找來一統徵信跟拍香港學運人士鍾翰林等人的來臺行程,雖因不符合妨害祕密罪要件未遭檢方起訴,但移民署25日依違反居留目的將他驅逐出境。內政部長徐國勇強調,任何人在臺灣都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移民署指出,李彬豪原本在臺灣工作居留,但他卻於去年1月間不法從事跟監、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已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及違反居留目的。移民署已於今年4月在他與雇主終止聘雇關係後,廢止其居留許可,但他當時因此案遭檢方調查並限制出境,而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後,已通知移民署解除管制,移民署依規定予以強制出境。

移民署於25日正式將李彬豪強制驅逐出境,在移民署人員陪同下,李彬豪已搭乘長榮航空8時5分的班機離開臺灣,並管制一定時間不得再次入境。

對此,徐國勇強調,臺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不論國人及外來人口,在臺灣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部分紅色媒體僱用徵信社跟拍等不法手段在臺情蒐,明顯是利用臺灣的自由民主來進行滲透、傷害人權,這樣的行為不能被民主法治社會所認同。

移民署也呼籲,外來人士在臺應遵守我國法律,如有不法情事,治安機關將依法究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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