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越界捕魚 罰款60萬沒收1小舟驅逐出境
中國籍漁船「琼海0109309號」於7月24日深夜時段,越界闖入我國東沙海域違法捕撈,高雄海巡隊歷經35小時、航行240浬後將1船18人押返高雄港,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法裁定緩起訴處分1年、罰款新臺幣60萬元;確定繳清罰款後,將18人於10日驅逐出境。
高雄海巡隊副隊長吳科鋤表示,專案艦艇於7月24日晚間23時10分在東沙島東北9浬處發現中國籍漁船「琼海0109309號」正施放小舟於環礁上,以塑膠管籠誘捕鰻魚,並塗抹隱匿左右舷及船艉的船名企圖逃避查緝。
偵防分署8名特勤人員成功登檢並查扣該船,查獲船上18人、小舟3艘、鰻魚500多公斤;專案艦艇則歷經35小時、航行240浬後於同月27日0時將「琼」船押返高雄港。
全案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裁定緩起訴處分1年、罰款新臺幣60萬元;艦隊分署並依法沒收作業小舟1艘、漁具塑膠管籠433支。
船上18人經扣46天後確定繳清罰款,海巡艦艇於10日將1船18人戒護到限制水域外,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