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事故頻傳 立委要求2個月內公佈違法名單

客運事故頻繁,立法院交委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在2個月內,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的公路客運名單。(圖為示意圖,非事件車輛。)(大紀元資料照)
客運事故頻繁,立法院交委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在2個月內,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的公路客運名單。(圖為示意圖,非事件車輛。)(大紀元資料照)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日前一輛三重客運藍26公車在內湖區撞上人行道,造成1死1傷。由於客運事故頻繁,12日立法院交委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在2個月內,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的公路客運業者名單,另外,對於已經是累犯的業者,公總也得調降或刪減給予他們的補助款。

立委調閱資料發現,過去5年,三重客運在國道客運部分,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共違規131次,罰金共計117萬9千元;在雙北市區公車違法部分,三重客運總計違規371次,罰款共計333萬6千元;至於《勞基法》部分,近5年來違規13次,罰款220萬元,顯示其已為累犯。

交委會12日通過立委邱顯智的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須在2個月內建立平台或網頁,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對外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的公路客運業者名單。

該提案指出,公路總局旗下各區監理所每月至少針對公路客運業者稽查一次,主要針對工時及車輛預檢2大部分。公路總局長許鉦漳說,目前手上都有業者的相關違規資料,會立刻進行相關公布違法業者。

除此之外,由於違規累犯的裁罰金額,比政府補助的款項還少,邱顯智質疑,有業者拿補助繳罰款,因此也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重新檢討公路客運補助機制,針對違規累犯業者,應建立可刪除補助金額的辦法。

這份提案指出,要求公路總局研究修訂補助辦法,或是研擬針對累次違反法令業者調整或刪除補助金額機制,並在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該提案也在會中順利通過。許鉦漳表示同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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