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電力公司擅改收費方式 民眾多繳10年電費

電力局提供的物價局關於電費計算更改的文件通知。(受訪者提供)
電力局提供的物價局關於電費計算更改的文件通知。(受訪者提供)

【記者章麗/報導】
浙江溫州一小企業主去年11月發現自己被多繳電費持續10年,他要求溫州有關的電力公司退還多繳的部分,但相關部門卻來回踢皮球。無奈之下,他在網上公開舉報,希望關注。

近日企業主李先生向《大紀元》記者介紹,2019年11月,他家裡的日常生活用電電線,被電力公司的人員安裝在鄰居家裡的電表上,鄰居家的電線也錯安裝在李先生家的電表裡。鄰居家有許多住戶,等到抄電表繳費的時候,李先生家一下子多了3千元(人民幣,下同)電費,他就去找電力公司,錢退回來了。

但是他不放心,隨後就查了一下自己企業的電費情況,一查發現自己有10年時間被多繳了電費。

李先生90年代在村裡開了個機械工作室,原來每度電8毛2分錢(0.82元)。2007年浙江溫州物價局開通峰谷(分時段)收費,就是24小時收費價格不一樣,晚上高下半夜很低。次年物價局再發的文件允許用戶自行選擇,可以維持原來24小時單一價格收費。

他表示,「峰谷收費完全不利於我們,電力公司自動將收費方式變了,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每度電白天多加2毛錢(0.2元),晚上多加4毛錢(0.4元)。」

據其介紹,電力公司更改的收費方式從2008年2月開始,當時公司由他父親管理,後來交給他2個年輕的親戚幫忙打理,「電力公司的人員每月來廠裡送票據,他們沒有人對我廠裡的人說一句電費漲價的事情,廠裡沒人知道。」據李先生估算,「從2008年至2019年,我應該被多繳了1.6至2萬元之間的電費。」

李先生表示,從發現電費被多繳之後投訴了半年多時間,分別去找浙江發改委、浙江物價局、浙江電力公司。浙江發改委推給浙江物價局,物價局自己否定漲價的事,他們又用電力公司私自的文件作為說詞,電力公司又推回物價局,讓去找物價局。李先生不滿表示,「跑來跑去都沒用,總之就是讓你來回的轉圈圈,就是不給退錢。」

李先生還表示,「諮詢律師,律師也明確表示這件事情是違法的,屬於惡意扣費,並且還違反了國家合約法。」面對如此欺壓百姓的腐敗政府,自己一點辦法也沒有,希望媒體曝光。記者多次聯繫為企業供電的浙江瑞安馬嶼供電所負責人的電話,但一直聯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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