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重罰1年見效 內政部:較去年減少1.1萬件
酒駕處罰新制自去年7月1日施行至今年6月30日已屆滿周年,內政部13日表示,根據警政署統計,酒駕加重罰則上路1年來,與去年同期比較,酒駕違規已減少1萬1千件,約12.83%;酒駕肇事傷亡減少3.44%;酒測拒檢更減少超過4千件,約44.82%。
根據警政署統計,新制上路後,警察機關取締酒駕違規共8萬5,76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萬1,006件,約減少12.83%;共移送法辦5萬627件,較去年同期減少4,669件,約8.44%;而酒駕拒檢有5,14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4,175件,大幅減少了44.82%;另外,酒駕肇事傷亡人數共5,056人,也較去年同期減少了174人。
內政部表示,酒駕肇事造成不少家庭破碎,是民眾最痛惡的行為。為防制酒駕,立法院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騎車或駕車酒測超標可處1萬5千元至12萬元罰鍰、同車乘客可處600至3千元罰鍰、拒測1次可處18萬元罰鍰,此外,酒駕累犯者重新考照後,將被強制安裝車輛酒精鎖1年等,已看見修法執行的初步成效。
內政部強調,政府對酒駕「零容忍」,部長徐國勇除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易發生酒駕的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等加強取締外,也要求警方強化機動巡邏攔檢。警政署除每月規劃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外,也會不定期展開酒駕大執法,期能有效防制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