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隨電價漲? 崔媽媽:契約未到不得漲
6月電價兩波調漲,不少租屋族收到房東的調整通知後,抱怨陸續出現,「1度電變6元,房東變相漲價」、「房東超收電費2倍」,質疑房東「黑心」、「斂財」,漲幅到底合不合理?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房客先辨別電費計算方式、 獨立電表和總電表計費不一樣等,房東則不得在租約未到期任意調漲,否則有詐欺之嫌。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一度電漲0.21元,看來影響不大,但許多房客在夏月使用耗電量高的產品,如冷氣,及多個房間用電等,很容易就超出700度,電價自然水漲船高。
許多房客不清楚電費的計算方式,總電表與分裝電表的異同。以總電表來說,若一戶分5房出租,雖一間房僅用200度電,若5間房同樣用200度,本戶的用電就高達1,000度了,因此,計算電費的單價即無法用單純的200度來計算。
崔媽媽表示,租賃期間,房東與房客已有約定,任何一方皆不可隨意片面更改,房東未徵得房客的認同前,不可隨意的調漲電費,「電費上漲固然加重房東的負擔,但以契約精神而言,變更契約內容須經由雙方同意,否則有詐欺之嫌。」
此外,房東要調整電費不應超過台電所定出的最高級距費用,例如夏月最高級距701度以上,每度5.63元,須對房客明白解釋,以免滋生糾紛。◇
電費計算方式(以每戶二個月700度為例)
舊制(非夏月) |
6月10日新制(非夏月) |
||||
度數 |
計費方式 |
金額 |
度數 |
計費方式 |
金額 |
---|---|---|---|---|---|
110度以下 |
110×2.1 |
231 |
120度以下 |
120×2.1 |
250 |
111-330度 |
(330-110)×2.68 |
589.6 |
121-330度 |
(330-120)×2.68 |
562.8 |
331-500度 |
(500-330)×3.27 |
555.9 |
331-500度 |
(500-330)×3.61 |
613.7 |
501-700度 |
(700-500)×3.55 |
710 |
501-700度 |
(700-500)×4.01 |
802 |
應繳費用 |
2086.5元 |
應繳費用 |
2230.5元 |
||
每度費用 |
2.98元 |
每度費用 |
3.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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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幅 |
6.90% |
||||
新舊制電費差距 |
144.00元 |
新舊制電費差距 |
0.21元/度 |
*該表格以每戶二個月700度為例,依台電5月10日公告
之電費計價計算,漲價前後的差距(非夏月)。
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 記者耿豫仙/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