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強制戴口罩 規勸不聽至少罰三千
台中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宣布4日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程戴口罩,未戴者將先勸導,勸導不聽者將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交通局呼籲乘客佩戴口罩時遵守「開、戴、壓、密」等步驟,讓口罩發揮最佳防護效果;並禁止於車內飲食,呼籲民眾配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繼4月1日公布「社交距離」指引,3日進一步宣布搭乘大眾運輸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可先勸導,若不聽從,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持續超前部署,加強交通運輸工具防疫措施,除了計程車、公車全面性消毒等,也已要求大眾運輸業者,依照中央指示配合防疫,並加強與民眾溝通,讓疫情風險持續降低,呼籲乘客佩戴口罩時遵守「開、戴、壓、密」等步驟,讓口罩發揮最佳防護效果。
交通局提醒,已在臉書「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智慧型站牌、即時公車動態資訊網站、「台中公車」APP、公車內站名播報LED等處提供最新大眾運輸防疫宣導,搭乘公車時戴口罩並勤洗手,如有身體不適如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請儘速就醫,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