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必要評估 落實審查辦理居民安置
環保團體邀集台灣民眾黨賴香伶委員、時代力量邱顯智委員召開記者會,針對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以及環評事項,桃園市府針對環境影響評估、航空城計畫公益性、必要性,住戶拆遷安置規劃等也提出說明。
桃園地政局長陳錫禎指出,航空城計畫已於102年3月13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31次會議完成「政策環評審議」,現階段有關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相關政策規劃及執行,均已經過政策環評、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完成必要的評估及程序,後續如有進行具體之個案開發行為,其開發內容、規模及區位,且達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開發單位將於開發許可前,依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開發行為辦理環評。
針對環境影響評估規範問題,環保局長呂理德強調,桃園航空城開發案現階段尚無實質開發行為,未來在取得用地後,各項開發行為,例如進行公共設施工程施工、道路、興建住宅或社區、產業專用區等,如有具體開發內容、規模及區位,且達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開發單位應於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開發行為許可前辦理環評,這是基本的環評規範,沒有若干環保團體所指有未依法啟動環境影響評估之情事。
針對航空城計畫公益性、必要性之討論,陳錫禎表示,有關航空城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已經過多次討論,且已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區段徵收範圍,範圍劃設具合理性、公益性及必要性。航空城計畫在漫長的審議過程,已經充分討論過了。
住戶拆遷安置規劃部分,航空城計畫自推動相關作業以來,透過都市計畫公展說明會、小型安置說明會、全區聽證、地主意願調查、土地及地上物查估、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公聽會等各式說明會議,桃園市政府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持續與民眾溝通、討論及評估後,以先建後遷及就近安置為拆遷安置原則,住戶可就近在各里選擇安置街廓土地自行重建,或者選擇以成本價購置政府興建之安置住宅,市府希望能維持原有之鄰里關係,讓居民回到區內繼續居住、生活,作為航空城發展的起點。針對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環境影響評估案,雖然環評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保署,但桃園環保局仍針對空氣品質、航空噪音及地下水質等事項提出說明簡報,要求開發單位未來在實質開發階段,將可能發生的環境影響降到最低。
針對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實施情形加強查核,並追蹤開發單位是否落實執行,如於開發過程中有嚴重影響環境之虞,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也可以要求開發單位停工,並提出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