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港人 學者提供另類解方

台聯黨政策部主任陳嘉霖(左至右)、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香港復興會主席陳雲、IR Taiwan發起人江蓋世10日出席「台灣庇護港人的另類想像」座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聯黨政策部主任陳嘉霖(左至右)、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香港復興會主席陳雲、IR Taiwan發起人江蓋世10日出席「台灣庇護港人的另類想像」座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庇護香港人的法制及經濟等相關議題,香港復興會主席、香港自治行動主席陳雲10日認為,台灣提供港人政治庇護,必須承擔與中共產生衝突的風險,目前以《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協助港人來台庇護,是比「難民法」妥當的選項。他也提出「特許市」大膽建議,以經濟特區的方式讓香港企業得以將事業轉往台灣避險。

陳雲在「台灣庇護港人的另類想像」座談會上指出,政治庇護法或難民法是廣泛應用不限港澳地區。台灣目前國際地位不明確,如果透過難民法發給與一帶一路掛鉤的第三世界國家或香港難民特別護照尋求庇護,在中共壓迫、排擠下,是不聰明做法,也會給台灣發展兩岸關係添麻煩。《港澳關係條例》用在尋求庇護、資源的香港難民、移民已足夠,因為不是政治庇護,可以用行政權宜處理。

IR Taiwan發起人江蓋世認為,台灣是自由民主、以人權治國的國家,必須制定難民法,否則香港人、圖博人、維吾爾人來台灣尋求庇護都碰壁。且台灣應建立不驅回原則政策,才有抵抗外來壓力的立法根源,他舉《紐約時報》報導200位香港反送中年輕人到台灣尋求庇護為例,如果2020大選結果,下一任總統想要把200人驅離,有難民法就不會這樣做。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會主席曾建元表示,難民法民進黨政府有很多政治顧慮,也許會碰觸到兩岸關係政治地位問題,如果政府對難民法有種種顧忌,香港問題可考慮《港澳關係條例》18條,可從目前所協助的個案中歸納出處與慣例,並由此形成行政規章作為協助港人來台尋求庇護的依據,在移民署業務範圍內行政命令就可以形成,不一定要上升到法律層次。

關於特許市概念,陳雲說,模仿香港小特區,在台灣成立美元經濟區,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外匯可自由兌換,並設置公共公司管理。未來如果要跟大陸簽服貿協議等,可先在這小地方簽,再擴大到其他地方。移民在此只有居住、工作、開公司、開業權利,沒有投票權、沒有福利權,台灣人也可在這開公司、工作。

曾建元進一步建議,高雄非常適合發展成台灣境外自由貿易區,香港跟高雄都是港市距離又近,在原有的自由貿易港區的法律架構下,高雄港區可以劃分出來,成為安置香港人的特許市。此外,可透過高雄把香港前店後廠經濟發展模式移到高雄,提供香港避險管道,如果香港情勢平息,港人回港,在資金往來上能有更多便利資源,也不會對台灣本國造成太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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