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港人留台機制法制化 藍委提3建議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訪台,拜會民進黨立院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呼籲台灣朝野跨黨派提出法律政策人道保護港人。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昨(4)日表示,民進黨政府應該盡速將《港澳條例》細則「法制化」,才能確實在必要時,給予需要的港人協助與保障。
台灣是否需要「難民法」才能援助香港人?總統蔡英文表示,台灣現行法律已提供足夠基礎,在必要時提供香港人民協助;蘇貞昌也說,我們目前法律機制已完備。林奕華提出疑問,如果法律完善,「那為何黃之鋒仍投書希望台灣法律政策要有相關機制」?
林奕華說,她很早就關注「反送中」事件發展,並曾在8月發文向陸委會詢問,有關《港澳條例》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導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港澳居民,可提供必要援助」,其詳細援助機制、裁量標準等規範。
沒想到陸委會回文僅文字打繞「實問虛答」,對於通過個案數、配套標準等通通問不出來,完全戳破「民進黨政府說的機制已完備」說詞。
林奕華說,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期間,維族民運精神領袖熱比婭申請來台,民進黨抨擊藍營不敢放行,結果換民進黨執政後卻「拒絕熱比婭入境」,因此,她要提醒黃之鋒,綠營雖然說,在「反送中」議題上一定會提供相關援助,但其實台灣的相關援助機制、配套都不明確,要黃之鋒以「熱比婭女士事件為鑑」。
林奕華呼籲,蔡政府必須將《港澳條例》及實行細則「法制化」,包括「援助辦法、裁量標準、准駁時間、人數有無上限?等所有規定清楚載明,才能在必要時刻給予港人援助與保障」。
林奕華提出三項建議,第一、暫時留台期間,提供具體政府正式單位作為聯繫窗口,支援生活、就醫及其他生活安排」;其二,在相關人士以外地訪客身分持入境證停留後,停留期屆滿後,給予延長停留時效,延簽次數給予彈性調整,那這樣就可在1年或數年期間,安排個人去向,包括在台居留或轉赴外國(第三地)生活、求學等;第三、相關人士的直系親屬如有需要,得比照辦理來台,就近照顧其生活。
林奕華指出,給予港人「人道援助」條文已有,希望民進黨不要因人設事,法律授權可交給寬廣行政裁量權,但前提是規範必須法制化,因為「人道援助是國家態度,而非政黨恩惠」。
對此,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回應,國民黨的立委不要一天到晚亂噴口水,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確實熱比婭不能入境,但在民進黨執政時沒有這個問題,熱比婭一度不能來台,只是因為手續辦理來不及;黃之鋒來台灣就是民主自由,若國民黨反對就大方講,「噴口水沒有太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