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租賃市場 公會推「租金水準區間表」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俊杰指出,將透過3個階段,建立完整的租賃住宅制度,預計明(109)年元月1日推出「租金水準區間表」。(記者袁世鋼/攝影)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俊杰指出,將透過3個階段,建立完整的租賃住宅制度,預計明(109)年元月1日推出「租金水準區間表」。(記者袁世鋼/攝影)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徐國勇30日表示,房屋租賃市場應該向買賣市場看齊,由專業者協助市場健全。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鄭俊杰指出,除配合政府社宅包租代管政策外,也將透過3個階段,建立完整的租賃住宅制度;預計明(109)年元月1日推出「租金水準區間表」。

內政部今(30)日舉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2.0」聯合開辦記者會,鄭俊杰認為,政府在去(107)年6月27日施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可望解決租賃住宅市場亂象,也能將租賃市場導向專業化、法治化、產業化,讓租賃資訊更加透明、更有制度;目前已經建立了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照,若要從事租賃業必須先接受教育訓練並通過考核才能執業。

「政府做那麼多事,我們也要多少做些事。」鄭俊杰表示,公會已邀集學者、專家針對租金進行研究,希望透過數據的整合,針對不同區域、樓層、採光、裝修等條件不同來制定出標準的「租金水準區間表」,讓房東訂定房租時有所依據,房客租屋也有所依循,增加彼此的信任度,「希望健全雙方關係,不然永遠是對立的」。

鄭俊杰進一步說明,草案送交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審核後,預計於明(109)年元月1日先從六都開始試行;並且要有審核機制,因此將成立性質類似地價評議委員會的「租金評議委員會」,成員涵蓋產、官、學、研界,他希望可以每年發布「租金指數」,「既然做了,就要認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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