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開放 蘇貞昌:遇險責任自負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25日表示,雖然鼓勵民眾探索山林,但民眾應自我衡量並做好準備,政府會告知民眾哪些地方比較危險,若民眾還要去攀爬,就要自己負責。(記者陳柏州/攝影)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25日表示,雖然鼓勵民眾探索山林,但民眾應自我衡量並做好準備,政府會告知民眾哪些地方比較危險,若民眾還要去攀爬,就要自己負責。(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宣布開放山林政策,讓山友可以盡情享受台灣山林之美。行政院長蘇貞昌25日表示,雖然鼓勵民眾探索山林,「但政府不是媽寶政府」,民眾應自我衡量並做好準備,政府會告知民眾哪些地方比較危險,若民眾還要去攀爬,就要自己負責。

立法院會25日進行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質詢時表示,行政院宣布開放山林後,如果有一些「媽寶」,明明政府說不能去的時候偏偏要去,浪費國家資源,是否考慮修《國賠法》?

蘇貞昌表示,開放山林的5大政策,包括「開放、透明、服務、教育、責任」,以前什麼都要政府負最後責任,以至於各地方政府、各部會因為要負責任,所以最好都禁止。

蘇貞昌說,現在全面開放後,政府鼓勵民眾冒險探索,但民眾要自己衡量,並做好準備,自己有多少能力就爬多高,既然自己要冒險犯難,責任也要自主管理、負責。行政院已請金管會開發這方面的保險商品,政府負責告知民眾哪些地方比較危險,若民眾要去攀爬,也要自己負責,政府不是媽寶政府。

有些罪惡天理不容 蘇揆: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另外,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質詢時問到對執行死刑的態度,蘇貞昌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比如燒死自己的爸爸、媽媽、親人,或當著人家母親面前把孩子的頭割斷,「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他表示,關於廢除、減少死刑的「兩公約」,也不完全否定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繼續執行死刑;且「兩公約」中對於罪大惡極者,也未規定不能執行死刑。

不過蘇貞昌也強調,生命是人權之首,就算判決定讞,政府、法務部會用最嚴謹的態度面對後續的救濟程序,也可以理解,因為生命不可回復,過去也有判決錯誤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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