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若死刑定讞 該執行就執行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4日表示,法律規定有死刑,所以若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圖為示意圖。(fotolia)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4日表示,法律規定有死刑,所以若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圖為示意圖。(fotolia)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4日表示,法律規定有死刑,所以若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蘇貞昌強調,他從不保護壞人,也從沒交代過法務部不要執行死刑。

立法院會4日進行施政總質詢,蘇貞昌率領內閣官員列席備詢。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質詢時表示,政府是否會執行死刑?蘇貞昌說,法律規定有死刑,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只要應該執行,就要執行,就算依照《兩公約》中的內容,還是可以執行死刑。

不過沈智慧質疑,蘇貞昌上任後,一件死刑都沒執行,是否年底前會執行死刑?蘇貞昌說,執行死刑是法務部長的權責,不是由他下令,他從未下過這個命令。法務部長蔡清祥補充,依法規定可以執行死刑,但政府的政策是逐步的廢除死刑,應採取審慎的態度來審核。

沈智慧追問,目前有40名死刑犯,今年年底前是否會執行死刑?蔡清祥表示,就依照個案,審慎的審酌。蘇貞昌則補充說明,他從不保護壞人,他也從沒交代過不要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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