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疑洗錢案 顧立雄:金管會無權查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5日表示,無法得知陳明文去哪些銀行領出,因此金管會無調查權。(記者陳柏州/攝影)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5日表示,無法得知陳明文去哪些銀行領出,因此金管會無調查權。(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先前在高鐵上遺落300萬元現金,遭外界質疑涉嫌洗錢,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表示,由於陳明文說自己是去多家銀行分批領現金,因為是現金,金管會無權得知陳明文去哪些銀行領出,金管會無調查權,若要了解銀行有沒有依照洗錢防制規定申報,則要金檢才會知道。

針對立委陳明文日前於高鐵列車遺失裝有新台幣300萬元行李一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財政部長蘇建榮、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陳明堂及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等相關部會官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顧立雄說明,因為遺失的300萬元是現金,金管會無調查權,金管會無權得知陳明文去哪些銀行領出,檢調單位才有調查權,可以去查現金來源;如果檢調之後有把調查資料給金管會,若確認300萬元是從銀行提領出來,金管會才能去查銀行有無違反洗防程序。

顧立雄表示,若這筆錢真是從銀行提領且超過50萬,依照洗錢防制法規定,銀行須通報法務部調查局,即便是分批領出,銀行只要認為碰觸到可疑交易的表徵,都應向法務部申報。至於銀行是否落實洗錢申報,需透過金檢才能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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