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駕駛計程車執登 交部:最晚十月底前考取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

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原預計在10月6日起開罰,不過Uber駕駛反映,考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的緩衝時間不夠。交通部19日表示,提出緩衝期的權宜措施,駕駛人最晚在10月底前,考取執業登記證。

交通部表示,Uber公司、駕駛人自救會在6、7月期初的抗拒、抵制之後,已能回歸理性接受,但是,由於Uber駕駛人表達轉換時間不足,希望增加緩衝期,而計程車業界則提出如期執法的訴求,交通部在權衡雙方意見之後,提出緩衝期權宜措施。

交通部表示,已商請警政署協調各地警察機關大力配合增加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的考試能量,在9月至11月共辦理45場次,預計可容納2萬1,820人次。

交通部表示,Uber駕駛人必須在10月6日前報考「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一次,並最晚於10月底前考取執業登記證,拿到執業登記證後,一個月內應完成計程車牌掛牌。

交通部表示,在Uber駕駛的轉型過程中,交部與各界經過無數次的協商討論,明顯感受到計程車、小客車租賃業、Uber公司間已從最初的對立,逐步走向溝通、理解、體諒與合作,他們樂見這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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