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蒐集兒童隱私 YouTube被罰53億

谷歌同意以新台幣53億元,為旗下YouTube平台違反《兒童隱私法》的指控和解。示意圖。(AFP/Getty Images)
谷歌同意以新台幣53億元,為旗下YouTube平台違反《兒童隱私法》的指控和解。示意圖。(AFP/Getty Images)

【記者編譯/編譯】

谷歌旗下的影片共享網站YouTube已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紐約總檢察長達成協議,以1.7億美元(約新台幣 53 億元)就違反《兒童隱私法》的指控和解。但反對者認為,針對YouTube的處罰措施還遠遠不夠。

YouTube被指違反1998年、柯林頓時期頒布的《兒童網路隱私權保護法》(COPPA)。該法律規範了網路營運商蒐集13歲以下兒童使用者隱私的做法。在這項和解案中,1.7億美元罰款中的1.39億美元給FTC,其餘3,400萬美元將支付給紐約政府。聯邦貿易委員會以3比2的投票數,通過該項和解協議。

在FTC和紐約總檢察長的投訴中,YouTube向美泰(Mattel)和孩之寶(Hasbro)等玩具公司推銷自己。YouTube告訴美泰,它是「今天吸引6~11歲兒童,以對抗頂級影片頻道的領頭羊」,同時告訴孩之寶,它是「兒童經常訪問的頭號網站」。

與此同時,YouTube卻對另一家廣告公司說:「它的平台上沒有13歲以下的用戶。」還說平台上的頻道「不需要遵守COPPA的規定」。

FTC主席塞門斯(Joe Simon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YouTube以兜售兒童對它的喜愛來吸引潛在的企業客戶。」「然而,當涉及到COPPA時,該公司拒絕承認其平台的部分內容明確針對兒童。YouTube沒有理由違反法律。」

總檢察長詹姆斯(Letitia James)在通過福斯新聞發表的聲明中說,「谷歌和YouTube有意對兒童使用者進行非法監控、跟蹤,並對兒童使用者提供有針對性的廣告,目的是為了保持平台的廣告收入。」此外,這些公司「濫用權力」,這就是為什麼檢方需要對這些做法提出糾正,並讓它們支付「美國歷史上金額最大的隱私案例和解費用」。

這次罰款是FTC自該法律頒布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除此之外,谷歌和YouTube還必須「開發、實施和維護一個系統,允許頻道所有者在YouTube平台上識別他們的兒童導向內容,以便YouTube可以確保其符合COPPA的規定。」

YouTube還需要「通知頻道所有者:他們的兒童導向內容可能受到COPPA的約束。」

處罰措施遠遠不夠

對於這項和解案,兩名委員認為,處罰措施遠遠不夠。

喬普拉(Rohit Chopra)在異議中寫道:「這是自2011年以來,FTC第三次制裁谷歌侵犯隱私權。最近這次違規非常嚴重。該公司藉著策劃YouTube頻道上的童謠、漫畫和其他針對兒童的內容誘惑兒童,以支持其大規模盈利的廣告業務。」

斯勞特(Rebecca Kelly Slaughter)認為,該命令沒有要求YouTube監管被認定為欺騙的頻道,例如要求YouTube建立技術,來識別未經認定的兒童導向內容,並關閉其廣告。她認為,強制的技術要求對於未來防止問題發生,是適當和必要的。

斯勞特還說,裁定也沒有要求頻道所有者就兒童導向內容進行認定,但這對減少YouTube網站違規將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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