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突停飛旅行業者慘賠 盼簽履約保證
遠東航空18日無預警取消桃園飛往巴拉望、峴港、長灘島等8條國際航線,旅客「被滯留」海外無法回台,遠航第一時間宣布會簽轉旅客回台,但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今(23)日控訴,完全是業者自行處理,要求遠航盡速出面負責,並呼籲交通部應比照國外,設立旅遊定型化契約。
台灣海峽兩岸旅行交流協會理事長姚大光表示,觀光局對旅行社有很多規範,但民航局對航空公司卻沒有比照辦理,航空公司罷工不須負擔任何責任,因此呼籲行政院責成交通部,要求航空公司和旅行社之間也要簽訂履約保險,比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若航空公司出發當日違約須賠償全額的旅遊費用。
姚大光表示,旅行業歷經華航2次罷工,遠航臨時停飛,未來還要面臨長榮空服員正在進行的罷工投票等,一年3次實在太頻繁,每次事件都由消費者及旅行社承擔損失,而民航局至今沒有任何作為,他說,遠東賠償的方式不應該只是退錢,這樣「惡意滯留」的行為,假如是旅行社有相同行為,要賠償5倍並勒令停業。
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前理事長許禓哲說,民航局給遠航MD型號的每月飛行時數是1‚350小時,各家航空公司都會將每月飛行班表報給民航局,但民航局事先就知道飛行時數會超過,卻沒有防患未然,根本是失職失能;對此,民航局尚無任何回應。
柬威旅行社總經理王采紅說,此次停飛的旅遊路線以團體旅行居多,旅館訂金及當地內陸機票費用等都已支付,旅行社業者損失估計逾億元新台幣,他所知的同業中沒有獲得遠航任何賠償;至於遠航聲稱協助簽轉,實際上是公會協請當地業者、旅遊局協助接駁旅客回台,危機處理及費用都是旅行社承擔,甚至比當時包機的價格更貴,「但是我們已經受不了了,馬上就會有人要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