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971件電器火災51死 內政部提醒「5不1沒有」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

去(2018)年國內共發生2,971件電氣火災,釀51死。內政部30日提醒,居家防電氣火災要注意「5不1沒有」: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插頭不潮濕汙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電器不買不用,確保安全。

內政部去年的資料顯示,火災起火原因前3名,依序為遺留火種(如:蚊香或微小火源)高達6,353件,爐火烹調3,591件及電氣因素2,972件。電氣火災數量雖只是起火原因第3位,但卻造成最多人員的死亡,共51人,家電最常發生火災的是除濕機,第二是冷氣機。

為確保用電安全,內政部提醒民眾,注意「5不1沒有」。一、用電不超過負載,不在同一插座或延長線上連接過多高功率電器(如電鍋、熱水瓶、電熨斗等);二、電線不綑綁折損,電線若綑綁使用或受重壓、擠壓,致電線內部銅線斷裂,易造成通電高熱而起火燃燒。

三、插頭不潮濕汙損,民眾要檢查插頭有無潮濕、焦黑、綠鏽或積塵,避免積汙導電,造成短路著火;四、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未開機但插插頭,仍有發生火災疑慮,建議電器不使用時應拔掉電源,也能節省電費。另外,拔插頭時應手握插頭取下,不可拉扯電線,避免造成內部銅線斷裂。

五、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避免因接觸熱或電線短路後引燃。另外,冬天若使用電暖器時,應與周圍可燃物(衣服、報紙、床鋪等)保持1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尤其是不可使用電暖器烘衣或棉被。此外,建議民眾主動汰換老舊電器,不買不用無「商品安全標章」電器,並妥善使用與保養。

內政部建議,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偵測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幫助家人及時發現火災,及時通報119,並採取滅火或逃生避難行動。消防署自2014年起,補助經濟弱勢民眾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也經常有地方政府、慈善團體熱心捐助,民眾也可自行到大賣場購買,以發揮警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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