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垃圾袋互收 5月1日起實施

雙北市民眾在兩市購買的專用垃圾袋、環保袋及新北商品萬用袋,均可以拿來盛裝垃圾後交付給雙北市的垃圾車。(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雙北市民眾在兩市購買的專用垃圾袋、環保袋及新北商品萬用袋,均可以拿來盛裝垃圾後交付給雙北市的垃圾車。(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

新北市與台北市23日皆完成法定公告,雙北垃圾袋5月1日起確定互收,即雙北市民眾在兩市購買的專用垃圾袋、環保袋,以及新北商品萬用袋均可以拿來盛裝垃圾後,交付給雙北市的垃圾車,雙北兩市也都在上週各自辦理垃圾收運清潔隊員的教育訓練,以利互收政策的推動。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垃圾袋互收政策是雙北市長在今年3月11日「柯侯會」中達成的共識,雙北環保局隨即召開推動小組協商會議,除定案5月1日起實施互收政策外,同時成立雙北專用垃圾袋互收推動小組及訂定作業原則,推動小組也將定期評估、檢討互收執行情形成效。

雙北也各自進行垃圾排出規定公告的修訂,並共同製作教材及辦理垃圾收運清潔隊員的教育訓練,以推動雙北專用垃圾袋相互收運,便利雙北市民生活與加強源頭減量。

環保局說明,新北市議會不分黨派也一直關心垃圾袋降價議題,因2月底決算結果出爐,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成本降低,經重新核算專用垃圾袋費率為每公升0.363元,又考量雙北共同生活圈,兩市市民通勤往返的頻率高,垃圾袋若能互用將更為便民,決定將新北市隨袋徵收費率直接調降為每公升0.36元,與台北市相同。

另外,環保局提醒,民眾4月底前購買的專用垃圾袋,或在超市、量販店、連鎖便利商店購買的環保兩用袋等依然可以持續使用,只要貼有新北市或台北市防偽標籤的專用垃圾袋或環保兩用袋,都適用雙北垃圾袋互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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