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監督條例 時力促提高協議門檻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18日將初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台灣公民陣線與經濟民主連合1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條例應明定何謂「政治協議定義」,且對於待審中的協議要有退回機制;時代力量黨團則要提修正動議,提高與中國協議的門檻。

目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共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版、時代力量黨團版、親民黨團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黃昭順版等,共6個草案版。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內政委員會將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建立對中談判協議監督的民主機制,但卻沒有過渡條款及溯及既往的規範,若監督條例三讀通過,未來要怎麼審服貿,各版本都沒有答案,過去太陽花學運的訴求是「退回服貿」,新的監督條例當然也要有退回服貿的機制。

經民連也建議,應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確定義何謂「政治議題協議」,是指延續和平非武裝衝突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商定雙方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或其他關於雙方政治關係之所有約定。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美國2016年通過《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時,就已經清楚點名俄羅斯與中共利用假資訊、假訊息,對美國國安所造成的危害,相信中共對台灣所造成的威脅遠大於此,在這樣的關鍵時刻,國會應該擔負責任,提出捍衛台灣民主防衛機制和國家安全的草案。

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則說,時代力量提出五大對中法案,接下來也會提出修正動議,提高與中國協議的門檻;其次是洩密給中共的罰則和境外敵對勢力的界定;另外還有領用中國居住證;退將、退休公職赴中;中資違法投資等。他強調,應該針對這些問題全面性法制化,才能建立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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