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拿錢貼陸企 黃國昌批證交所縱放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0日考察期貨交易所時表示,華映公司對大陸華映科技承諾保證獲利10%,這是拿台灣投資人的錢,去補貼大陸企業,把台灣投資人當「盤子」(意指肥羊),但證券交易所只開罰華映新台幣20萬元,「這是什麼概念?」
證交所總經理簡立忠回應,2009年華映百慕達入主時,大陸證監會有要求華映承諾,當時證交所確實不知道華映有揭露這樣的事項,直到後來接到檢舉,才於2017年發函請華映做重訊揭露。
簡立忠說明,當時是請華映就重要承諾做「摘要性」的揭露,主因在重訊揭露,內容做摘要,不可能如當地公開說明書寫得同樣清楚。但此言遭到黃國昌痛批,華映在中國大陸的揭露,並不是公開說明書,而是在Google就搜尋得到,「該揭露沒揭露,證交所為何縱放?」
黃國昌提出三大質疑,首先是2017年該揭露沒揭露,為何未懲處,這是誰的決定?其次是2017年揭露的摘要內容,證交所覺得滿意嗎,為何未採取要求詳細揭露,這又是誰的決定?第三點是現在事情大條了,證交所在4月1日罰新台幣20萬元是依據什麼標準,誰的決定?就這三項要求證交所給予明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