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最後一人 王全璋遭判刑4年半
中國大陸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28日公告,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4年6個月,褫奪政治權利5年。
王全璋曾大量代理法輪功案件,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也因此遭到各種迫害,包括被黑龍江法官搧耳光、唐山警察汽車夾擊,被上門抓捕、多次追打,被國安抄家等;他在2015年被當局帶走後,超過1千日音訊全無。
現年42歲的王全璋,是在2015年7月10日、當局打壓維權律師的「709大抓捕」行動中被帶走,2016年1月天津市公安局宣布將他「逮捕」,指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他是案件中最後一名待審者,因此被稱為「709案最後一人」。案件上月28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祕密審訊,法院當時指案件涉及國家祕密,依法決定不公開審理,當局並派出600人戒備,阻止包括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內的家屬以及支持者進入法庭聽審。
在此之前,李文足已經被公安限制在北京家中,未獲准出席一審旁聽。據BBC中文網報導,英、美、德國與瑞士駐華外交官員到場希望旁聽,被拒絶;審理期間有維權活動人士和維權律師的家屬到現場聲援,也被公安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