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中天報導不實 NCC各罰2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針對東森電視及中天電視的報導開罰。圖為示意圖。(新唐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針對東森電視及中天電視的報導開罰。圖為示意圖。(新唐人)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針對東森電視報導「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未能正確傳達資訊,恐造成豬瘟防疫漏洞;以及中天電視報導,「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違反事實查證義務,各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NCC表示,這是廣電三法2016年修正以來,第一次開罰。

東森新聞台於2018年12月13日播出「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建議煮熟實用或丟棄」新聞,因報導內容沒有正確傳達防疫資訊,恐造成豬瘟防疫漏洞,危害公共秩序,決議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東森綜合台播出的「明星便利店」節目內容,經觀眾反映有節目未與廣告區隔之虞,決議發函改進。

NCC表示,中天新聞台於2018年11月12日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因該則新聞提供不正確的資訊,違反事實查證義務,且未妥善更正,影響人民應有知的權利、損及媒體公正與公信力,損害公共利益,決議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有關中天新聞台「週末大爆卦」節目及三立新聞台新聞報導播出有關名人離婚訴訟之事,NCC說,內容涉及違反《兒少法》,參酌這兩頻道過去違規紀錄,分別決議裁處新台幣3萬元及新台幣4.3萬元。

至於廣播及電視頻道播出「下一代幸福-愛家公投」相關廣告,NCC經諮詢會議建議,將函請相關公(學)會轉知業者,廣告內容應尊重多元文化,避免以歧視或特意凸顯衝突等方式呈現內容或畫面,同時讓正、反雙方得公平透過媒體平台理性對話溝通外,並將於2019年度NCC相關研討會召開時,廣邀相關代表討論此類廣告如何平衡表達社會多元意見。

NCC強調,各新聞頻道身為媒體公器,應製播並提供閱聽人正確、公平、公正新聞內容,為避免未經查證或偏頗失衡的新聞報導及評論,影響社會安定與閱聽眾權益,業者製播新聞與評論時均應遵守相關法規並落實自律與內控機制、善盡媒體責任,未來亦將作為換照或評鑑重點審查項目。

延伸閱讀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