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疏失罰太輕 關務署研議修法

財政部關務署擬研議修法,強化海關對於倉儲業者管理及加重其疏於管理時應負責任。圖為示意照。(AFP)
財政部關務署擬研議修法,強化海關對於倉儲業者管理及加重其疏於管理時應負責任。圖為示意照。(AFP)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指財政部關務署5年查獲逾百億毒品,空港倉儲成為非法轉運點,但關務署對於有明顯管理疏失的倉儲業者的罰則太輕,導致毫無嚇阻作用。對此,關務署發布聲明指出,已朝修法方向研議。

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指出,空運物流業員工與毒梟勾結,利用倉儲貨棧走私,5年內被查獲逾百億元毒品入境,還有槍枝、境外動物等違禁品。雖然涉案人士後來均遭法辦,但主管機關關務署對有管理疏失的倉儲業者進行行政處罰,或裁罰後便撤銷罰單,對業者毫無嚇阻作用。

關務署回應,對管理疏失的倉儲業者已進行行政處罰,且該署台北關所轄四大倉儲所屬員工涉及重大走私等違規案件,均依法處理,並無包庇或縱放,其員工犯罪行為部分,均移送刑事偵辦,部分案件並已獲有罪判決。

至於業者責任是依法個案核實審究,倉儲業者所屬從業人員涉及私運行為時,依《行政罰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尚難推定為業者責任,又若以《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論究業者管理責任,僅得處以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難生嚇阻作用。因此,關務署已朝修法方向研議,擬強化海關對於倉儲業者管理及加重其疏於管理時應負責任。

關務署說明,為杜絕走私不法,已陸續修正相關法規,要求業者應執行門禁管制措施、設置監視錄影設備、辦理專責人員回流教育及退場機制、報關業及承攬業分級管理,並加強關員巡倉頻率、推動跨機關協同邊境管理、責成倉儲業者加強其員工考核及嚴密監控出口退關或退倉貨物等。另外,航警已於10月起增派警力支援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周邊治安巡邏,未來該港區並規劃實施分區管理,以強化安全。

此外,為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海關已與防檢局各分局於機場及港口聯合檢查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並加強快遞及郵包貨物的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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