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假消息修法 立委看法各異
網路時代資訊爆炸,全球多國皆將防治假消息的散布,歐盟明年3月就將啟用假新聞警示系統,避免假消息影響選舉。中華民國內政部則在日前通過3修正法案,對假消息散布者予以重罰,最重處無期徒刑。7日多名立委對此表示看法,有立委認為,惡意的假消息必須遏止,但不能違反言論自由,也有立委認為,假消息難以認定,將反對到底。
網路時代資訊擴散快速,影響力無遠弗屆,全球多國與許多國際組織已認知假消息恐帶來的危害,多名歐盟官員已在日前表示,將發展出一套涵蓋整個歐盟的假消息警示系統,該系統能讓歐盟及會員國間即時通報假消息,並將要求臉書等企業的協助。
為杜絕假消息,內政部日前通過修法,為不實消息的罰則增加法源依據,修正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災害防救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其中在《災害防救法》的修正裡,若通報不實資訊導致人員傷亡,最重恐處無期徒刑。
立委李俊俋表示,正在全面討論境外假消息的影響,到時候修正的法規不僅限於內政部,但修正會考量言論自由的範圍,做適當的修正與調整;立委許智傑表示,假消息的問題確實嚴重,惡意的假消息必須遏止,但修法必須在維護人權與社會秩序間取得平衡點。
立委曾銘宗則較不贊成,他說,假消息的認定不容易,政府沒有能力認定,也不宜球員兼裁判,國外多由第三方機關認定。且不宜放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他較不贊成內政部的修法,若草案送至立法院,他會全力反對。
內政部表示,6日部務會報通過3修正法案,主要是針對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的事,並對社會造成危害部分,適度調整罰則額度,以杜絕假訊息氾濫,還給國人獲取正確訊息的權利,並建立公平優質選舉環境。相關修正草案後續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鑑於過往重大災害發生時,因不實資訊影響救災,且近年來隨網路科技發展,訊息來源管道多元,不僅對國安、社會治安造成影響,他們考量過往法規已不合時宜,為符合現實狀況,故進行這次修法。
防假消息 內政部3修正案
法律 |
修法內容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散布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恐慌者,罰鍰由3萬元以下,調高為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
《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修正草案 |
●增訂「明知為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處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若足以危害公眾或他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
●媒體不得接受外、陸、港、澳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廣告,違者將處20萬至1千萬元罰鍰,或該廣告費2倍以下罰鍰。 |
資料來源:內政部 記者陳凱特/製表
各國應對假消息
國家 |
應對措施 |
美國 |
▲擬立法規定在媒體刊登政治宣傳廣告者,須透露廣告贊助人身份。 ▲資助事實核查網站。 |
德國 |
▲強制規定社群網站針對假新聞的封鎖與刪除程式。 ▲200萬以上用戶的平臺,若被通知有不當訊息,須在時限內移除該訊息。 ▲涉嫌恐怖主義假消息,平臺業者最高罰5千萬歐元。 |
法國 |
▲規範社群媒體須採透明措施,阻假新聞散佈。 ▲網路平臺須讓用戶知道廣告贊助者身份。 |
英國 |
▲成立國會委員會研究假新聞問題,委員會將探討如何立法管制網路廣告。 |
義大利 |
▲擬立法管制通過網路散播不實訊息者,違者可罰5千歐元。 |
俄羅斯 |
▲擬立法懲治在社交網站發佈假消息者,個人和企業違者可分別判罰500萬盧布和5千萬盧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