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不滿公投意見書 控中選會違法
發起反對修《民法》納入同性婚姻「愛家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13日表示,中選會10月24日公告意見書後,又在11月2日修改及重新公告意見書,還加入補充文字,有違公投通告之嫌,要求中選會應即收回此違法公投公報,以免影響選民投票意向。
中選會11月2日在公投公報中,對第12案「愛家公投」加入說明文字補充,稱「本案若獲通過......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不過提案的幸福盟主張,正確的12號公投主文應該是,「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護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質疑中選會是違法公投通告。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公民投票法》規定,政府機關意見書應於投票日28天前公告,中選會原本在10月24日已公告行政院意見書,但11月2日辯論會前,卻更改已公告的意見書。
曾獻瑩說,他們已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選會應停止違法公投通告,但中選會卻要用抗告的方式,拖過這次選舉,她呼籲中選會趕緊修改公告,回收更正已印製的900萬份公報,並向全民道歉。
對此,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解釋,公投公報依往例納入提案人主文、理由書及機關意見書等,一切依法行政;行政院曾於10月29日來文要做機關意見書的文字修正,希望能讓民眾更了解行政院立場,中選會依照過去第6案的前例,公報公告後若行政院有意見,予以刊登意見修正,且當時公報也尚未刊印,符合《公投法》「兩面具陳」的精神。
不過到場聲援的立委賴士葆質疑,公投案跟選舉是同等的,前者選事,後者選人。中選會竟使用奧步企圖影響公投結果,封殺愛家三公投,等於是行政權凌駕司法權,視法律如無物。他質疑,中選會此舉如何使人民相信,他們會在九合一選舉中保持公正。
他強調,中選會可以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已裁定違法,並發出假處分裁定書,中選會須立即停止執行,並收回所有違法的公投公報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