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邦兩分行挪用客戶資金 金管會開罰400萬元
銀行行員監守自盜事件頻傳,金管會針對富邦金控旗下台北富邦銀行北投分行及安和分行2起行員挪用客戶資金案做出裁罰,決定重罰新台幣400萬元及糾正,並命令該行解除涉案這2名行員職務。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北投分行前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及安和分行前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等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金管會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及糾正,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命令該行解除涉案該2名行員職務。
金管會指出,北富銀北投分行1名 26 歲游姓前行員,由於缺錢花用,在2016年7月至去年8月間利用替客戶辦理存款、提款或收款等業務時,盜領金錢並占為己有,共有16位客戶受害,盜領金額超過400萬元,遭士林地檢署依業務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另外,安和分行1名女性前理專,未依內部規定,持有客戶密碼,並代客戶臨櫃取款後,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另外,櫃員未依內部規定在客戶視線所及之處清點並交付款項,使得該理專藉機可以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涉案時間也是長達1年,受害客戶1位,被挪用1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