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若涉有價證券 顧立雄:最快明年6月擬納管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ICO發行若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金管會最快將在明年6月底前研議規範納管。(中央社)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ICO發行若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金管會最快將在明年6月底前研議規範納管。(中央社)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近年來隨著虛擬通貨興起,衍生出許多金融詐騙、吸金、洗錢等案例風險,ICO(首次代幣發行)是否需要納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針對虛擬通貨平台業者,金管會將採「實名制」納管洗錢防制,至於ICO發行若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金管會最快將在明年6月底前研議訂定相關規範納管。

立法院財委會邀請相關部會,針對「虛擬通貨發展現況及主要國家監管措施」進行質詢,有虛擬通貨業者利用ICO、比特幣等獲利,甚至詐騙、吸金,引發立委關切,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到,ICO所發行的虛擬通貨,是否屬於有價證券?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也提問,虛擬貨幣政府是否要納管?

顧立雄指出,ICO與虛擬貨幣是兩件事,ICO是代碼的概念,虛擬貨幣則目前是透過交易平台做代購代收,但現在都沒有納管。至於ICO是否算有價證券,必須由個案來認定,ICO發行若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金管會最快將在明年 6 月底前研議訂定相關辦法納管。◇

針對虛擬通貨平台業者,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將採實名制納管洗錢防制,而且已經要求虛擬貨幣的平台業者需要實名制,未來會考量採取「登錄方式」做納管,且只要行政院指定金管會,作為虛擬通貨洗錢防制的主管機關後,在洗錢防制法修法後3個月應可納入。

但目前ICO發行,並沒有主管機關主動審核,顧立雄指出,因為有的ICO涉及非法吸金或詐欺,若檢調相關單位來詢問,金管會會協助認定,若是民眾檢舉案件,金管會接受申訴後,也會把有問題的資料移送給檢調單位,這部分涉及刑責,目前金管會已主動移送3個問題案件,提供檢調單位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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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 |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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