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 3年來課稅逾1400萬

財政部賦稅署22日表示,3年來針對國內虛擬交易平台課徵稅收逾新台幣1,400萬元。(AFP)
財政部賦稅署22日表示,3年來針對國內虛擬交易平台課徵稅收逾新台幣1,400萬元。(AFP)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重申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高度投資風險的虛擬商品。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22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三年來針對國內虛擬交易平台課徵稅收逾新台幣1,400萬元。

財政部長蘇建榮22日就「虛擬通貨發展現況及主要國家監管措施」與「如何避免泛公股行庫藉著防制洗錢所需,針對香港澳門大陸地區金流進行嚴審現象」,在財委會進行專題報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質詢時問到,國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不管代收或代購,總是有所得,要不要課稅?蘇建榮回應,這些交易平台有收手續費,因此有營業稅的問題;李慶華則補充,初步統計從2016年以來,營業稅約課徵將近1千萬元左右,營利事業所得稅則繳庫約400多萬元。

此外,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11月初將來台進行洗錢防制第三輪評鑑,平面媒體報導APG臨時更改評鑑名單,金融業有3、4家以上原本不在名單內的機構被APG選上。

蘇建榮在立法院答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詳細名單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公布,財政部每年在公股金融事業研討會上,均提醒各公股行庫做好洗錢防制業務,這是「基本功」,各公股行庫已準備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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