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柴油老車8成達標 可安心上路

高雄市102年至106年上半年紅害日逐年減少。(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高雄市102年至106年上半年紅害日逐年減少。(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

日前公布實施《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條文,未來將可加嚴出廠10年以上車輛排煙標準,引起部分柴油車車主憂慮。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8月7日強調,新《空污法》是「不打老車,只打髒車」,目前高雄市柴油老車八成以上符合排放標準,車主可安心上路。

據分析,高雄市柴油車檢測站106年1萬1,232筆檢測資料,發現1~3期老柴油車(95年9月30日前出廠),約有83.7%車輛符合4期排放標準,顯示適當維修保養,絕對可合法上路,未來高雄市依新《空污法》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後,這些老車仍可合法進出,車主無須過度擔心。

目前環保署針對1~2期大型柴油車(88年6月30日前出廠)提供多項補助,包括5萬~40萬元汰舊補貼,2.595%購車優惠利率,並由環保署補貼最高1%利率的購車利息,再搭配減徵大貨車新車貨物稅5萬元,並延長補助至111年,整體而言,補助額度高於利息支出。

針對市民最關心的紅害,蔡孟裕說,以歷年上半年同期比較,今(107)年紅害日,已從102年的79天,降至14天,減少了65天;PM2.5濃度由40.3微克/立方米降至25.6微克/立方米,在23個縣市排名也從21名進步到16名,顯示現高雄市的空氣確實在逐漸改善。

新《空污法》授權地方可訂定固定源加嚴標準,高雄市也陸續訂定了設備元件、水泥業、燃燒設備加嚴標準等,電力業甚至二度加嚴,正研擬對電力業第三度加嚴。新法也加重罰則,工廠排放空汙,罰鍰從現行最高100萬元提高至2千萬元;此外也增加吹哨者條款,鼓勵工廠員工對偷排、汙染等提出檢舉,提供環保單位查緝。

蔡孟裕強調,改善空氣品質治要多管齊下,工廠、車輛、營建工地和高雄港等各方配合,整體空品的改善才會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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