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黑心蛋液 萇記泰安負責人父子被起訴
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泰頂山農產品有限公司,涉嫌從2010年起,販賣逾期蛋、長蟲蛋、發霉蛋所製作的液蛋,不法獲利近6,500萬元,桃園地檢署調查3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販賣變質或腐敗、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將兩公司的負責人父子檔李春明、李智堯與員工7人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林秀敏、檢察官王遠志,去年12月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發現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泰頂山農產品公司,涉嫌回收各賣場即將到期、已逾期或其他原因退貨的盒裝雞蛋,重新販售。
桃園檢方指出,不肖業者或將外觀完好的雞蛋重新包裝、變更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後,販售給不知情的各通路業者或消費者;或將混有逾期的回收雞蛋,連同應銷毀的發霉、長蟲、品質不佳或翻倒的雞蛋,都敲打成液蛋,再販售給下游廠商如通路業者、蛋糕店、熱炒店等。
當時檢調二度搜索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泰頂山農產品公司的各營業處所與負責人住處等,查獲員工將逾期蛋品打成液蛋,並經桃園衛生局驗出沙門氏桿菌,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桃園地檢署3日依3人以上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將57歲的李春明、29歲的李智堯與7位員工提起公訴,檢方說,李春明為謀私利,罔顧消費者健康,還推稱用逾期蛋是業界慣例,「對健康無虞」,犯後全無悔意,已請求法院量處重刑。
檢方依據查扣的出貨紀錄、帳冊、報表等,掌握李春明、李智堯犯罪所得約6,443萬餘元,已兩度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他們名下的22筆房地,並於起訴時併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追徵其價額,以阻止他們坐享犯罪利益,盼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