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網購銷售稅 美媒:有益民眾

【記者林南/編譯】

美國最高法院上週裁定,各州可以強制向零售商徵收銷售稅,即使他們在該州沒有實體存在。美國媒體報導,這對消費者來說是好消息,它能使稅收制度更公平合理。

《商業內幕》報導,該裁決推翻了幾十年前最高法院的兩項判決。之前的判決指出,如果零售商在徵稅的州未設立實體,各州不能向這些零售商收取和減免銷售稅。

網路普及前,此政策有一定的邏輯,原因是離線稅收複雜而繁瑣,尤其是因為銷售稅通常不僅由州政府徵收,而且由市政當局徵收,那時候消費者多數都是到商店購物。

但隨著網上零售交易數量激增以及技術的發展,使稅務監督更為簡便,此裁決造成了一個奇怪且不斷擴大的稅收漏洞:在街口商店購物必須支付銷售稅;但在線上購物經常可以免稅。

《商業內幕》的記者巴羅(Josh Barro)說,最高法院的裁決對消費者和大多數零售商來說確實是勝利,因為銷售稅很廣泛:你購買和使用東西,你付稅。當你為避免交稅創造條件時,你會扭曲他們的行為,比如推動他們上網購物,政府稅收因此減少。

如果政府稅收減少,政府機構要麼減少服務,要麼對其他東西增稅。

10年來,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全美的銷售稅率平均提高了幾個百分點,但銷售稅收入在經濟中所占比例一直保持不變。這是因為越來越多的消費沒有納稅,主要是因為經濟正在從稅收產品轉向免稅服務,部分原因在於網上銷售稅的漏洞。

報導中說,最高法院的判決將為零售商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並使政府通過銷售稅有效地取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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