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6年有證照 政院擬開放外勞移民

行政院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上火線說明。(中央社)
行政院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上火線說明。(中央社)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15日公布「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其中對於「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提出新規範,從三個來源著手,以補足每年12萬的中階技術人力缺口。

據主計總處2017年8月的統計,台灣不含農林漁牧業,總缺工21.8萬人,其中,中階技術人力缺工12.0萬人,占55%。而在中階技術人力的缺工中,主要分布於製造業,占53%;且又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職缺最多。

行政院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記者會」,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上火線說明。他提到,其中一個全新的項目是延攬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來源有三類,包括在台灣求學畢業的僑外生、在台工作6年以上的外勞並具備中階技術能力,以及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

為避免對台灣勞動市場造成衝擊,法案規定中階技術人力須取得證照,並把薪資水準列為基本門檻,產業外勞包括技術員、助理專業人員、技藝人員及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以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也就是新台幣4萬1,393元為門檻;社福外勞則以長照2.0計畫中,照顧服務員的月薪3萬2千元為門檻。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在留用具技術能力的僑外生方面,資格包括取得我國高中職以上學歷僑外生、僑委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畢業生,以及考取專業證照。若從供給面觀察,2016年大專院校僑外生畢業人數有7,028人、高中僑外生就學人數在2017年有2,792人;海青班在2017年有1,380人、新南向專班有2,494人,未來將擴大辦理短期產學合作專班和海青班,並鬆綁外籍學生來台就讀高中職的國別,目前僅開放招收享有免簽證國家的外國學生,東南亞7國中僅馬來西亞符合,未來將擴及未享有免簽證的國家。

對於留用具中階技術基層外籍人員部分,陳美伶指出,現行產業外勞工作12年就必須離台,社福外勞是14年,但因具有專業技術,跟勞動部討論不妨留台繼續工作,目前統計在台工作6年以上的產業與社福外勞,約有10萬人。

至於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方面,受聘於海外台企工作經驗列為考評重要項目。陳美伶強調,這部分是補充性質,不是替代性質,行政院訂定「日出條款」,暫時不引進,等國內缺工確實有此需求,才開放直接自國外引進,施行日由行政院另定。

陳美伶表示,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只要連續居留7年、平均每年183日,即可取得永久居留。上述規劃將訂定產業別配額及總量管制,每年會盤點固定數額,且須經雇主公告一定期間內,國內確有聘僱必要者,才能聘用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不會影響到國人的就業機會,也不會把薪資水準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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