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買彩券是在主動交稅

經濟學家指出,彩券不過是被重新包裝了的一種稅收形式。圖為30日,一名婦女在加州一家超商購買彩券。(Getty Images)
經濟學家指出,彩券不過是被重新包裝了的一種稅收形式。圖為30日,一名婦女在加州一家超商購買彩券。(Getty Images)

【記者劉菲/美國報導】

上週五(3月30日)晨,「超級百萬」(Mega Millions)提供的6.4億美元 (約合188.91億元新台幣)大獎吸引了全美各地的民眾到便利商店排隊買彩券。一位經濟學家卻提出,人們衝著1.76億分之一的中獎機率趨之若鶩,實際上是在主動交稅。

華盛頓稅務研究組織「稅務基金會」經濟學家斯考特.專卡德(Scott Drenkard)在CNN上撰文指出,彩券不過是被重新包裝的一種稅收形式。他說,沒有政府願意將樂透貼上「稅務」的標籤,但這個遊戲完全符合稅收的定義。當一個中獎者的獎金和遊戲的管理成本付清後,剩下的錢都轉入了州政府的金庫,為政府項目服務,這完全就是稅收。

近年來,美國各州政府已越發依賴從彩券中賺錢。2010年,各州政府通過發行彩券平均從每個人頭上抽取了58美元的稅收。

專卡德認為,這種依賴彩券來資助政府運轉的方式非常令人擔憂,因它的主要抽稅對象是低收入群。過去20年的一系列研究發現,低收入者比高收入者在買彩券上花錢更多,這意味著在反向收稅。

專卡德認為,人們只能主動買政府彩券,因私人是不允許發行彩券的。州政府彩券只支付彩券營運總收入的60%,而賭場的吃角子老虎、桌面遊戲可支付90%。也就是說,人們只能買政府彩券,因為市場上沒有中獎機率更高的私人彩券。所以儘管買彩券的行為是自願的,但是將彩券收入充公卻並非自願。

政府彩券和稅收之間的奇妙關係還不僅如此,即便當某人中獎時,獎金也要交稅。如果誰真的中了6.4億美元大獎,獎金的25%將歸聯邦政府,12%(最多)歸州政府。之後,中獎者在消費、投資中還可能要交更多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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